永春利用流域治理新增土地 置换空间调整产业布局
编者按
人民日报3月25日刊发文章《同饮桃溪水 机会咋共享》,对泉州市永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流域治理新增土地,置换发展空间、调整产业布局的做法进行报道。本报今日予以转载,以飨读者。
□人民日报记者 赵鹏
上下游发展不平衡,流域治理就难;找不到利益平衡点,利益驱动下的污染源总会死灰复燃。这在农村尤其明显:在传统模式下,治理投入远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而缺少利益保障的生态效应只能是昙花一现。
福建永春县把流域治理纳入乡村生态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整体布局,河道整治新增的土地,是调整、平衡各方利益的关键。农民的收益以“房票”、“米票”等形式,变成可交换、能流转的价值形态;政府则利用这个杠杆完成布局调整,让福建省“钱往山区拨、人往沿海走”的生态发展战略,也有了内在驱动力。
上游为何愿为
下游保生态?
生态投入能置换成产业发展机会或收益
阳春3月,走入闽南永春县苏坑镇蒿山村,久违的记忆中的田园乡村气息扑面而来。
这里没有轰轰作响的工厂企业、没有整齐划一的洋楼别墅、没有宽阔平坦的水泥公路,因为永春去年开始的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三不”原则:一不搞大拆大建;二没有城市标准而是恢复传统田园风貌;三是结合土地流转改革,不拘泥单一形式,创造出“房票”、“米票”制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包括蒿山村在内的11个乡镇和118个村,属于桃溪流域,而这条桃溪经流下游的南安市进入山美水库,是影响下游整个泉州市600万人口饮水的重要水源地。
尽管没有太多工业、企业,但桃溪流域环境却并不理想: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严重威胁着水质安全。而上百条流经镇村、最终又汇聚于桃溪的小溪,又使得污染防控,变得难以集中整治、统一处理。
经过测算,若要完成整个桃溪流域的整治,永春至少要投入30亿元,是全县两年的财政收入。
难题还不光是钱:如果仅停留在治理的层面上,而不改变现有农村生产、生活传统运行模式,治理成果最终还是会被传统的农村发展模式所吞食。
农村流域治理,如果不和发展模式调整结合起来考虑,将面临资金来源和重复治理的双重压力。但要根本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模式,这又必然涉及当下城镇化路径选择。
确保山区水源健康,要确立发展模式健康,同时整个整治和建设工作不仅不能加重群众负担,而且还要为群众未来增收创造空间——显然,这是一道多重因素需要共同考量、多重难点需要同时破解的难题。
“我们反复权衡后,将‘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城镇化’、‘流域治理’等这些目标糅合在一起,一同放在‘美丽乡村’这个题目下共同完成,所以就有了这‘三不’原则。”永春县书记林锦明表示。
整个流域的利益共同点,需要一个置换平台来实现,那就是河道整治的一个副产品——土地。据统计,整个桃溪流域治理将会新增土地4000多亩。
这些土地是“撬动”流域生态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的关键动力。上游的生态项目占用的土地等资源,能以“米票”、“房票”等形式,以可比价格置换到下游,从而实现生态利益和发展机会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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