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泉港一信用社原副主任侵吞超百万 一审领刑15年

qz.fjsen.com 2013-03-28 10:24  董加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8日(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陈碧梧 庄萍萍)

3月26日 泉港法院

泉港一信用社原副主任朱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借款材料,自行审批贷款,侵吞款项百万元。前日,泉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和贷款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5年,朱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朱某是泉港人,今年48岁,他在泉港一家信用社供职,由一名信贷员升为副主任。然而,职位升迁之后,朱某却走上歧途。1994年至1999年期间,朱某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冒用他人身份、伪造他人身份资料等手段,虚构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等借款材料,自行审批47笔贷款并将款项占为己有,侵吞款项近110万元,另外,还从信用社骗取占有13笔共计38万元的款项。

东窗事发后,朱某卷款外逃,泉港警方追捕多年未果。2011年12月份,朱某在政策攻心之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出赃款近5万元。

前日,泉港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贷款诈骗罪及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5年,并责令其退赔有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141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