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购150多辆校车 15日前合格校车完成上牌
相关报道>>>
专用校车办证不再难 本月15日前现有校车可获“身份证”
本报讯 (记者孙灿芬 通讯员庄爱萍)因为体制机制不顺畅,我市部分专用校车办证受阻,有车却上不了路的现象困扰不少学校。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日前召开校车办理许可和标牌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单位,解决校车“办证难”问题。按照会议要求,本月1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完成对现有校车的许可和标牌工作。
审批受阻 市区校车挂牌难
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截至2014年年底,所有非专用校车必须全部更换为专用校车;2015年起,全面禁用未达国标校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去年,我市完成了320辆校车更换任务。但问题也随之出现。《条例》明确规定,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请政府发放许可。
这一规定在县一级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在鲤城、丰泽和洛江等地,因为校车行经的道路为市政部门管养道路,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范围,所以此前区级交通运输部门以“无权限”为由,不予办理审核;市政部门又认为条例明确是交通部门审批,市政部门肯定没法插手,市区校车因此遭遇办证难。
明确责任 市交通委牵头审查
为解决难题,市政府于3月27日召开校车办理许可和标牌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单位,解决办证难题。
根据会议要求,今后,校车经行道路的技术状况审查统一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校车经行道路技术状况的勘查,由县级交通(运输)局牵头;跨区域校车经行道路技术状况的勘查,由校车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局牵头。与此同时,这些勘查都需要联合相关县(市、区)的教育、公安、市政公用、公路、有关乡镇政府(街道)等共同进行。联合勘查部门根据职责,分别提出审查意见汇总到负责牵头的县级交通(运输)局。此外,泉州开发区因为没有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故此,交通运输部门的牵头审查职责,由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替代。
会议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本月15日前完成现有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工作,确保校车手续完整投入使用。
来源:泉州晚报
相关报道>>>
泉州校车15日前办完许可
晨报讯(特派泉州记者 万代辉 通讯员 庄爱萍)日前,泉州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车办理许可和标牌工作,确保校车手续完整投入使用。对目前幼儿园已购置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统一纳入专用校车管理,按照专用校车标准核发前后校车标牌。并于4月15日前完成现有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工作,确保校车手续完整投入使用。
此次会议还具体明确了部门责任。会议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工程”和学生交通安全的宣传,积极引导学校尽可能选聘拥有本地户口、技术过硬、品德较好的驾驶员。S3403012
来源:海西晨报
- 2013-04-02泉州召开协调会 保证校车4月15日前手续完整使用
- 2013-03-17核载19人实载50人 校车超载成这样令人揪心
- 2013-02-23石狮去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数大幅下降
- 2013-01-26泉州市副市长林锐要求:尽快解决校车办证难问题
- 2013-01-09福建多地遭遇校车上牌难 近期有望出台细案
- 2013-01-08鲤城丰泽国标校车卡在审批环节 半年了仍未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