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重拳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 欢迎举报提意见

qz.fjsen.com 2013-04-11 07:40  陈晓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货车野蛮“十宗罪” 一天查799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1日(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吴小玉 郑刚 邱文峰)习惯野蛮开车的货车司机们,开车要规矩点了,泉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经盯上你们!一不小心,触犯“十宗罪”中一条,驾照可就悬了。

昨天,泉州在各县(市、区)统一查处野蛮货车,一天就查处了799起。这些野蛮货车,至少触犯公安部列的“十宗罪”中一条,有些则是连犯多条,比如不按道行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超速等。

这项整治工作是全国性的,从4月1日至9月30日,由公安部牵头,重点整治十项野蛮行为。

泉州市相关部门还下了任务,要求在5月1日前,完成80%以上的渣土车恢复原状、安装GPS的工作。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各位想冒险的司机,他们的整治工作会不定时、不定点地进行,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昨天上午9点,丰泽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在通港西街设点10分钟,就查到一辆超载1.3吨的货车(车牌号为闽B03210)。

整治的对象包括所有在城市道路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

(野蛮货车“十宗罪”:不按道行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强行超车、违法会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涉牌涉证、非法拼装改装。)

扣分也更严厉:超载、超速,最高可记12分

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交规实施以来,对于货车的处罚也更加严厉: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记3分,超过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记6分;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未达20%的记3分,如果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的扣6分;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记12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