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子被“动”过 恢复原状后是否该索赔?
东南网4月11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南安官桥镇的洪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出租的房子收回时,发现主体结构曾被改过,虽然恢复了原状,但是恢复得并不好,要求对方赔偿又迟迟没有答复,该如何是好呢?
出租房:出租的房子被改动 承租方未赔偿
据了解,洪先生是南安官桥人,虽然常年在外做生意,但父母仍在官桥。洪先生在官桥镇温泉小区附近有一套140多平方米三室两厅的套房,由于没人居住,便连续6年出租给南安某银行官桥支行,并在租约上写明,不得任意改变房子的主体结构。去年12月31日,该套房的租约到期,洪先生便打算不再续约,收回自住。
然而令洪先生感到吃惊的是,他的套房曾被银行改造过,这套位于2楼的房子不但被打通了一条楼梯直通一楼的营业厅,而且阳台还多设了一个卫生间,整个格局被明显改动。虽然银行已经在租约到期之前将房子的主体结构做了大致的恢复,但洪先生仍觉得没有恢复到位,且由于套房曾被打通设置楼梯,洪先生对房子目前的安全性也表示很忧虑。
出于种种原因,洪先生随即要求银行方面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此事自租约到期后,拖延了4个月,至今仍未解决。洪先生表示,银行方面只需保证套房的安全性并将其恢复原状,事情便可解决。
承租方:房子将恢复原状 不满可诉诸法律
记者致南安某银行官桥支行苏行长,了解到,银行当时租了洪先生的房子主要用来做办公场所,由于银行客户从一楼的营业厅要来二楼的办公室办理业务比较不方便,银行便将两层打通,加设楼梯。
虽然曾对房子的格局做出改动,但银行已在租约期满前将房子大致恢复原状了,剩余的小改动也能尽快恢复。为了弥补房子曾经做过的变动、增加房子墙体的安全性,银行还改用更为安全的水泥砖砌墙。经施工队认证,恢复后的房子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外,安全性为100%。
苏行长表示,洪先生家人此前曾要求银行就此事交付20万元/人的安全保证金。“我们银行是一个单位,怎么可能这样做,如果改造完后,他对状况还感到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到时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赔。”
律师:应尽量恢复 否则只能用法律解决
记者就此咨询了东南网法律顾问许水清。据许律师介绍,双方在房子出租时已签订了租赁合同,因此承租方银行就必须遵循合同规定,要是改变了房子的格局,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予以恢复,或做出一定的赔偿。
“按照民事责任的顺序,一般是先恢复房子的原状,不能恢复的话就赔偿。”许律师表示,如果银行方面在恢复房子原状方面不能达标,出租房洪先生可要求其继续恢复至达标,双方可以就此事进行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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