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正班替班 泉州出租车驾驶员管理进一步规范
东南网4月11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通讯员 庄爱萍)近日,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泉州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管理。
据了解,正班驾驶员指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与出租汽车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固定车辆进行营运的驾驶员。按照规定,每辆营运出租汽车应配备2名正班驾驶员,在同一工作单位工作未满3个月的正班驾驶员不得变更服务单位。
而替班驾驶员则指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与市出租汽车协会或协会委托的专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正班驾驶员因故未能进行正常营运的情况下,临时代替其进行营运的驾驶员。
替班驾驶员需统一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或协会委托的专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招聘、管理,出租汽车企业需要临时聘用替班驾驶员的,可向其申请。
此外,无论是正班还是替班,出租车驾驶员都应持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办理时应携带有效驾驶证(正、副证)、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原件。
该规定的出台,不仅能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管理,增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还能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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