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进行帮教 “代理爸妈”情暖迷途“羊羔”
“代理妈妈”刘晓莹(左二)和检察官一起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核心提示
新刑诉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但在具体办案时,丰泽检察院发现,不少家住外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无法到场,于是该院创新做法,聘请了14名“合适成年人”,让他们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爸妈”,及时对孩子们进行帮教。
□记者黄雅珊 林劲峰 通讯员李霞 文/图
“代理爸妈”
他们是孩子,需要关爱
“最近学习如何,能跟得上吗?”昨日,在丰泽检察院,16岁少年小叶(化名)在接受后期帮教。坐在他面前的,除了丰泽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还有他的“合适成年人”,也就是他的“代理妈妈”刘晓莹,她是泉州师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的辅导员。
原来,小叶是江西人,在他年幼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由父亲监管,初一便辍学。2010年,他与老乡到泉州找工作,但迷上上网,没钱就实施盗窃,结果一出手就被抓。在批捕阶段,检察官联系了他父亲。不过,其父亲拒绝来泉州。在这种情况下,刘晓莹作为丰泽检察院聘请的“合适成年人”之一,成了小叶的临时监护人。
当检察官到看守所讯问小叶时,刘晓莹随同前往,为小叶提供帮助和建议。在检察院对小叶作出批捕决定后,检察官和刘晓莹多次与其父亲进行沟通。多番努力后,在起诉阶段的讯问时,小叶的父亲终于到场,并表示将留在泉州管教小叶。考虑到小叶涉嫌的是盗窃,罪行相对轻微,而且才刚满16周岁,又有悔罪表现,检察机关便对小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制定考察期限,由其父亲和检察官一起对他进行帮教。
这时,刘晓莹考虑到自身有一定的教育经验,便又主动提出要继续帮忙挽救小叶,所以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他们只是孩子,需要我们这样一个角色去关心他们。”刘晓莹说,作为一名“合适成年人”,她一定会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失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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