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下放部分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权至镇(街道)
东南网-石狮日报4月13日讯(记者 陈平) 部分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权下放至镇(街道),符合条件的群众所带材料齐全、有效的可当场办领再生育服务证。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局获悉的。
据介绍,日前,市人口计生局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将符合《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女孩)的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发放工作下放至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对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发证,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发证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证上门,或委托村委会送证上门。
与此同时,市人口计生局窗口将再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再次进行削减,第一孩生育服务证、协议书、已孕申请等材料无需提供,此举极大方便了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育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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