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低保对象减少了1000多户 补助标准上升
六问: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程序?
答:(1)申请受理,城乡居民向村(社区)申请城乡低保时,各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应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并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评议后同意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确定为拟保名单,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确定的拟保名单要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多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2)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内容包括:①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年龄、从事职业、身体状况、年人均收入情况、缴纳保险情况、是否交纳公积金、是否开办企业、是否拥有车辆、住房情况);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③已婚子女家庭情况;④其他需核查情况。确定的拟保名单要在该村(社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多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3)市级审批,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拟保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被抽查对象所在村(社区)的所有参与评议的申请对象将全部列入核查范围,审核结束后,将通过新闻媒体或晋江市民政网站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问:如何计算城乡低保金额?
答:从2013年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并实行差额补助。晋江严格执行核定的申请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晋江市低保标准,再扣掉申请人家庭收入来确定保障金额(例如,一个家庭3个人,家庭月总收入900元,那么这个家庭的低保金应确定为3人×420元/人-900元=360元);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
八问:城乡低保有哪些配套救助措施?
答:晋江市2005年开始实施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并不断改进救助办法,拓宽救助范围和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缓解城乡贫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额最高为3万元;2005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低保优惠用电措施,给予低保户每户每月免费使用40度电的优惠照顾;2007年开始实施低保(五保)安居工程,为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现已纳入“四帮四扶”工程);2007年在全市推广建立了村(社区)爱心慈善援助站,广泛为村(社区)贫困群众提供日常生活及临时困难救助;2009年开始实施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措施,为重度贫困残疾人增加发放生活补助金,此外,晋江市还对低保家庭实施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法律援助、基本文化补助、临时救助、殡仪费用减免、物价补贴、低保妇女常见疾病免费检查等多项配套救助措施,建立了富有晋江特色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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