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现霸王条款 工商局开出万元罚单
本报讯(通讯员骆舒 记者晏琴 实习生陈灵)日前,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工商分局了解到,该局对一房地产企业涉嫌擅自组织抽奖式的有奖售房活动、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并且未按规定明示聘用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信息等行为,开出了1.35万元的罚单。
近年来,该区城建迎来大开发、大建设阶段,针对个别房产项目存在无照开发、面积缩水、“霸王条款”和广告违法等问题,该区工商分局严把主体准入关、合同管理关、广告发布关和消费维权关“四道关口”,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着力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房地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同时,该局严格审查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资格,严查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严防出现侵权“免责条款”和“霸王条款”,认真审核全区房地产宣传广告并登记造册,严查未经登记发布广告以及发布虚假或夸大宣传内容的广告行为;妥善调解处理房地产纠纷,打击房地产欺诈行为。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房地产企业17家,审查合同27份,监测检查房地产广告123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无证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擅自发布房地产户外广告、违法有奖销售商品房案各1件,总案值5.5万元;调解购房纠纷2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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