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拒载2次一年内不得开出租车 违规3次就下岗
核心提示
在一家企业工作不到3个月的的哥,不能跳槽到其他公司;连续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的哥,其他公司不能聘用……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我市出台出租汽车违规从严处罚措施,并于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活动。
□本报记者 王金植
的哥违规3次就下岗
“出租汽车企业要组织本公司的的哥进行岗前、岗中学习教育,实行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说,聘用期内累计3次以上(含3次)经营违规的的哥将被解聘,并在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公司也不能聘用该的哥。
据介绍,的哥累计拒载两次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值满12分的,将被收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一年内不得在泉州市辖区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
5天一周期检查车容车貌
此次活动也把车容车貌归入提升范围,出租汽车企业要上路检查车辆车容车貌,每天至少要抽查20%的车辆,5天一个周期企业所属的车辆需全部检查一遍,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说,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差,即车辆外观可见性破损、座套脏乱不整洁、宣传标语及价格标签破损、车内不整洁的,收回《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责令立即整改后接受处理。不按规定立即整改继续上路营运的,按无《从业资格证》处理。车辆外观严重破损、附属装置部件功能失效,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行驶技术条件》的,收回《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对该车进行强制修复并经A级综检机构检测合格后,凭检测报告单接受处理后方可取回相关证件参加营运。
多次违规列入“黑名单”
“在同一企业上岗未满3个月的的哥,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单位。”该负责人说,他们推行驾驶员注册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的哥动态。建立驾驶员奖惩制度,对规范、文明经营的驾驶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及被投诉的驾驶员要组织离岗学习,整改考试后方可上岗。
据介绍,交通部门还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多次发生拒载、不打表、不主动给票、服务质量差等违规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把他们列入“黑名单”,所有企业都不得聘用这些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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