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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引发口角男子被追坠江溺亡 三名的哥获刑

qz.fjsen.com 2013-05-15 09:4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吕挥锷 魏铭尊)去年5月31日上午,一具男尸在晋江池店镇溜石村高速桥下水域被发现。随后,数名在泉州市区开出租车的的哥被警方锁定。原来,因的士拒载,双方产生口角,男子遭的哥追赶坠江溺亡。近日,3名的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获刑。

去年5月29日凌晨3时许,江西人张某文、熊某林和张某凯等出租车司机,在泉州市区宝洲街东南医院门口喝酒。同样喝了酒的陈某阳,急着赶往市区南环路车行值班,欲搭乘张某文等人的出租车。不过,张某文等人因酒后不敢开车而拒载,双方发生口角。

之后,陈某阳搭乘另一部出租车离开,张某文、熊某林和张某凯乘张某义(另案处理)的出租车追逐。行至市区江滨北路第九码头路段时,张某文等人将陈某阳所乘车辆逼停。陈某阳见状,立即下车,翻过江滨路中间护栏沿江滨路江边人行道朝泉州大桥方向跑。张某文等三人下车追赶,陈某阳在跑的过程中翻越江滨路沿江人行道栏杆落入江中溺亡。

去年7月,涉案的3名的哥接连落网。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文等三人与陈某阳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三人各一次性赔偿陈某阳父母经济损失13万元。

丰泽法院认为,熊某林等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合伙追逐他人致人落水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中,张某文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张某凯,是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熊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文和张某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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