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有了“后悔权” 如何才能不让人不后悔?
东南网-石狮日报5月19日讯(记者 林春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网购消费者可以7日内退货”的规定,使得“后悔权”备受关注。对于网购已经成为重要消费方式的石狮来说,近段时间来,不管是网购者还是网店主,在与记者交流中都提及这个话题。大家关心的是,当网购有了“后悔权”之后,如何才能让大家都不后悔?
没有“后悔权”不好退货
“网购有后悔权比较好,要不有时看走眼了,或者一时冲动买下东西,结果收到货时却发现使用不了又没法退货。”一向喜欢网购的网友“YI_F”告诉记者,她对“后悔权”这项规定“叫赞”,她说网购的东西毕竟没有现场试穿试用,有时难免会买错,或者买来却用不了。她网购的鞋子、衣服中,有的收到货后试穿不合身便一直闲置在家里,因为那些东西没有什么质量问题,也不好意思要求退货。网友“濛濛不是细雨”也表示,她在网购时曾经遇到过数起退货难的问题。比如有一次她买了一双鞋子,收到货试穿后却发现鞋子尺码偏小,而且外观也不如她在网上看到的那样让人喜欢,便想退货。但商家称没有质量问题没法退货。
“后悔权”提升商家服务
对于网购“后悔权”,经营了一年多网店的网友“一路幸福”表示,这种规定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但对于网店主来说将会增加经营压力,“如果遇到一些恶意的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无故要求退货怎么办?”她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对购买的东西不满意,能说明理由的,她也愿意退货,以此来换得消费者的好评,但有时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消费者就比较麻烦了。另一位网店主“LESHANG”也流露出同样的担忧。他说如果没有对“后悔权”进行适当限制的话,网店售后将不好做,不过,这对网店长远发展来说也可能是好事,因为这会促进网店提升服务,特别是加强售前服务,让消费者认清自己所购商品的款式、尺码等属性,理性消费。
如何让各方不后悔?
对于网购“后悔权”的规定,市12315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这项规定既尊重了网购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可以进一步规范网店主的经营行为。事实上,我市12315也曾接到过关于“后悔购买行为而要求退货”的投诉,但因为此前没有“后悔权”的相关规定,所以退货要求难以得到支持。不过,吴先生表示,要让“后悔权”的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比如说,退货时运费谁负责,如何避免“后悔权”被滥用,哪些商品不适合使用“后悔权”,如果商家不认可消费者“后悔权”怎么办。针对此,吴先生也提醒网购者,在确定购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购商品的尺码、款式、颜色等属性,也可以参考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同时还要注意保留好相应的票据以及商品包装,以便退换货时使用。而对于网店主来说,则应诚信经营,确保文字、图片的描述与商品符合,做好售前的介绍、解释服务,避免事后彼此都“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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