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女子报警自告具体方位欲轻生 叫来民警后就跳江

qz.fjsen.com 2013-05-22 08:31  陈邵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施救:被救后不动不理人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消防官兵来不及考察水情,不假思索地跳进江中。所幸,雨还不是很大,河水也不是很深。4名消防官兵通力合作,一拉一推,将小吴救上岸。

此时,120急救中心还未到,消防官兵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将小吴呛进肚中的水都挤压出来,并为小吴找来雨伞,披上衣服。

消防官兵想多了解一些情况,谁知小吴愣是不搭理人。据现场消防官兵描述,小吴一动不动,直到120医护人员赶到,给她按压人中穴时,才动了下,但大家问她情况时,依然得不到任何回应。

疑惑:“朋友”说不认识她

之后,消防官兵按照小吴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她口中的“朋友小张”取得联系。此前小吴报警时曾说,只要把手机交给这个朋友,就会知道原因,但接通电话后,对方的确姓张,但声称并不认识小吴,更不知道小吴为什么要轻生。

小吴的父亲赶到后,将她接回家。经了解,小吴是台商区洛阳人,今年22岁,或因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跳江轻生。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