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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钱反勒索“老千” 石狮两男子均获刑3年

qz.fjsen.com 2013-05-28 14:05  吴思思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8日讯(通讯员 吴思思 本网记者 谢玉妹)赌博遭遇“老千”输钱,江西两务工男子勒索“老千”3万元,被石狮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各处罚金2万元。

35岁的杨某和43岁的徐某是江西老乡,同在石狮务工。 去年4月20日晚上8点许,两人到石狮湖滨街道找唐某荣、张某彬等人赌博。很快,两人带去的钱都输给了唐某荣等人。输钱后,徐某败兴而归,留下杨某在一旁看热闹。后来,杨某发现,原来并不是二人“赌运”不佳,赢了他俩钱的唐某荣竟是个“老千”。杨某立马打电话告诉徐某“真相”。愤怒之下,徐某找来朱某等人当帮手,赶到赌博现场,缴了唐某荣的诈赌工具。随后,徐某、杨某与朱某等人分两头行动。

这边,朱某等人开车将唐某荣带到晋江衙口海边,对唐某荣进行泡海水、埋沙子威胁,并拿走唐某荣身上7000元现金。另一边,徐某、杨某找到与唐某荣共同实施诈赌的张某彬,要求张某彬再拿出23000元“赎金”,赎回唐某荣。谈好了“赎金”,徐某电话联系朱某等人,让他带着唐某荣于次日凌晨4点,在石狮服装城与张某彬,一人交人一手交钱。事成后,徐某分了8000元辛苦费给朱某等人。唐某荣被放回后向石狮警方报案。警方于去年5月8日、7月14日分别将杨某、徐某抓回。

据悉,杨某、徐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人民币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罪。石狮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各处罚金2万元。此外,还追缴他们违法所得的30000元,发还被害人唐某荣7000元、张某彬23000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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