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铁皮搭盖架锅烧火煮饭 坪山路高架桥下乱象多
坪山路高架桥下,有人搭盖了约100米长的铁皮架。
核心提示
昨日,本网报道了泉州市区坪山路高架桥下成了“养殖场”,鸡鸭成群,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进一步走访发现,高架桥下不单变成了“养殖场”,这里有人正在搭盖成排的铁皮房,有货车随意乱停,还有人在架锅烧火煮饭,乱象可谓多多。
□记者王金植/文 陈晓东/图
成片铁皮搭盖 桥下绵延百米
两端围起来,中间以钢筋为架构,顶部盖上铁皮,然后再分隔成很多间。这样的铁皮房在市区坪山路高架桥下已连接成片。
昨日9时20分许,记者在坪山路与董埭沟交叉路口的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看到,这样的铁皮房已成形,只差隔开分成套间了。五六个工人正忙着给铁皮电焊、漆防锈。铁皮搭盖从坪山路与董埭沟交叉路口一直延伸到坪山路与泉秀街交叉路口,长约100米。
“这些是谁搭盖的?”记者询问工人,他们表示自己是受雇的,并不知情。
搭盖的铁皮架旁有一房间,房门上挂着一块“泉厦高速沉洲特大桥安全巡逻点”的牌子,房里有两个人。记者以要租铁皮房为由问其中一人,他表示可以用来当商店经营,但不能用来当仓库。他拒绝透露谁搭建的铁皮房。
记者了解到,按照《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栏外缘以外不少于30米,互通立交不少于100米的区域。第十六条规定,除高速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修建公路服务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建成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以及依法设置的公路服务设施,不得改建、扩建。按此规定,高架桥底下是不允许有铁皮搭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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