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刚买车4天的车抢麻龟 4天后落网获刑4年
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黄国栋)肖某海跟“4”真是“缘分不浅”:刚买新车第4天,他就开车去抢劫“麻龟”,4天后落网;近日,他一审获刑4年。
去年11月19日凌晨,张先生与朋友在市区丰泽酒店旁边的一家餐馆喝酒。谢女士怕丈夫张先生喝多了,就骑电动车去接他回家。张先生觉得妻子这样做让他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就跟妻子吵了起来,并赌气拒坐妻子的电动车,独自离开餐馆。
谢女士只得骑车沿回家的路寻找张先生。当日2时40分,她在祥远路国际华城楼下看到丈夫坐在路边,身上挎着一个咖啡色的包,手里拿着一台苹果手机。丈夫仍旧不理她。谢女士只得骑车回餐馆叫丈夫的朋友林先生来帮忙劝劝丈夫。
5分钟后,谢女士载着林先生回来找张先生。他们发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站在张先生身边,该男子正在抢张先生身上的挎包,得手后迅速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消失在夜幕中。
谢女士当即报案,丰泽警方介入侦查。4天后,民警在鲤城区南环路福特4S店内将嫌犯肖某海抓获。经查,肖某海是江西人,在晋江打工,去年11月15日,他按揭买来了一辆新车。他认为抢劫“麻龟”容易得手,就弄到了一块假的车辆号码牌。4天后,他开车到泉州市区寻找作案目标,锁定了喝醉的张先生。
检方认为,肖某海在抢夺过程中为抗拒谢女士等人的围捕,采取暴力手段,当场抢走他人财物,并致两人轻微伤,该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查明,肖某海抢走张先生现金600多元、1部苹果手机(经评估价值为3528元)和1部银色索尼数码相机。近日,丰泽区法院一审判肖某海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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