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中心市区设电动车报牌点 只有收据也可报牌

qz.fjsen.com 2013-06-10 08:35  尤燕姿 陈晓婷 陈荣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Q:二手车发票是别人名字怎么办?

A:需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说明书。

有市民问,他购买的是二手车,发票上开的是别人的名字,不知是否能报牌。

相关人士解释,除发票、合格证外,还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说明书,提交给报牌所在地派出所。转让说明书无需单位盖章,双方当事人签名即可。

Q:合格证遗失怎么办?

A:可凭同一品牌型号车辆的合格证。

合格证遗失的,可凭生产、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和本人有关的情况申请说明替代。

此外,6月8日之后购买合标电动车的,必须找商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若只有收款收据,将不能到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证明材料替代发票。

Q:超标车报牌是否需购买保险?

A:可自愿选择“交强险”等险种。

超标电动车将被作为机动车管理,那么是否需要购买“交强险”等?

根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报牌时,可自愿投保,不作强制要求。超标车所有人可自愿选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险种。合标车所有人也可自愿选择“车上人员意外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流程】——

需持身份证发票和合格证

泉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2013年6月8日(不含6月8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超标车和合标车),办理登记报牌需要提交3种材料: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车辆属个人的,如身份证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须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除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车辆属单位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