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设电动车报牌点 只有收据也可报牌
21个报牌点
拟收费10元/辆
目前,中心市区共设21个报牌点,其中,鲤城9个点,丰泽10个点,洛江区、开发区点设在各自的交巡警大队(详见附表)。
今年7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8:30办理。合标电动车,可长期办理报牌。
泉州中心市区登记报牌只收牌证工本费,参照福州、厦门、漳州的收费标准,拟定10元/辆。目前已向省物价部门申报该收费项目。
分时段报牌
留意派出所通知
报牌时,车主要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交验车辆。
为避免市民在同一时段扎堆报牌,各派出所将会同辖区街道办,分时段组织各社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到登记报牌点办理手续。具体办理时段,请留意辖区派出所或各社区的相关通知。
10月15日前,超标车所有人也可自行到派出所或辖区内交巡警大队办理。
——【提醒】——
五种情形不报牌
如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予报牌。
今年6月8日前购买的超标车,未在今年10月15日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的;2013年6月8日(含6月8日)后新购的超标车;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提交的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为改装、拼装或被盗抢的。
倒开发票将被查
公安机关在登记报牌时,将针对车主提交的发票或收款收据,通过查验车辆、上网查询、核对生产批号等取证,必要时到销售企业调取相关凭证。
一经发现有虚开、倒开发票或收款收据等行为,一律不予办理报牌;已经登记的撤销登记。对虚开、倒开销售发票或收款收据的销售企业将移交税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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