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小区卫生考评三次低于70分 物业两年不得接新项目

qz.fjsen.com 2013-06-27 15:44  曾小琴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7月1日起,市区有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小区,将纳入日常、长效卫生考评机制。小区卫生考评低于70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将被约谈,并在泉州市住建局网曝光。三次考评都低于70分,物业公司两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与泉州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联合下发《2013年泉州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考评方案》。

根据方案,考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基本制度、公共区域保洁和共用部位维护、公共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5个项目。考评每月两期,每期随机抽取若干个小区。

考核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考评分值实行100分制,90~100分为优秀(含90分),70~90分为良好(含70分),70分以下为一般。最终分数取辖区被抽查小区的平均分值。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考评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前5名进行奖励。年底综合排名,前20名将被授予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

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小区,由项目所在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曝光台”进行曝光。

物业管理小区在一年内考评得分累计三次低于70分的,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当年及次年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在资质检查时列为红色监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