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防溺水教育是重中之重
强化学生及家长防范意识
暑假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通知》强调,各地各学校要利用班会、队会、闭学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对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安全再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加强6—14岁小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反复告诫这些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学生在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告知家长暑假期间学生应遵守的注意事项。同时,提醒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防范。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及家长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绿色平安信使、学校网络、QQ群等,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
校车须全面检修
《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有校车的学校要再次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全面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认真对校车进行清理,淘汰车龄过长的校车,尽快更新升级为国标校车。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校车驾驶人。
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要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要指派专人,落实陪护、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要求放假回家的学生到家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学校要关心假期在校未回家学生的学习、生活。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