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的商机 泉州老厝在商业中焕发“生机”
晋江古民居(五店市)老厝保护工程
【第三部分:建言】 以物养物:开发保护形成效应
“我们就像过河的卒子,能不能顺利蹚过这条河还不好说。”一位业界人士表示,虽然有不少人正在尝试将老厝保护和商业经营相结合,但一方面缺乏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也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可以复制,这些都是业界正在探索的保护闽南文化之路。
利用商业业态改造起来的老屋,庭院深深、鸟语花香,一改无人居住或者维护的颓败景象,看起来那么美好。可是从“生意账本”上来看,经营者各有各的难处,改造“老屋”并不是一项任何人都可以做的投资。那么,如何将商业业态和保护老建筑,有机地结合起来呢?业界人士也纷纷献言献策。
□早报记者 郭华萍 刘莉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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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积极保护的理念
“如果谁说让一幢老宅空着就能保护得好,那纯粹是胡说八道。如果老屋没人住,谁知道哪个地方漏水,哪个地方腐朽。这样过上三年五载,这幢老宅还能保存下去吗?”庄剑峰说,那种把老房子锁起来就认为是“保护老建筑”的消极做法最不可取。
潘立飞对此深有感触,“许多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最后以坍塌告终;有的荒废了垃圾成山;也有的老房子虽然有人居住,但也并未得到好的保护,导致老建筑空心化加剧。”他表示,老建筑物的生存和延续就应该依靠商业化操作,住在这些老房子里的人也许会搬走,但不断进入的游客可以对其进行良性的填补,这也是连接游客与这个城市的桥梁,形成多元局面。
庄剑峰也赞成“以物养物”。他认为,对老房子进行改造和经营不是商户一个人的事,应该由业主和商户共同承担,这也是合作能够长久的保障。“当年古厝茶坊修缮的时候,业主共同承担了一部分费用,这就是一种责任感;业主将老房子租出去如果是坐等‘捞钱’,这样必然导致房租费用不断上涨,不利于老房子的商业化运营。”他表示,最好的就是双方都以保护老房子的目的出发,减少功利性因素,将这种老房子业态当做一种生活方式,而非赚钱机器,否则必然被淘汰。
相比于其他城市,业界人士认为,值得庆幸的是,泉州现在依然还有不少老房子“大隐于市”,并没有过度开发的问题。“但怎么保护,怎么合理利用,都需要慢慢摸索,正确的观念先要确立起来。”有关人士认为,老房子的过去是泉州的一部简史,现在是泉州城市文化的点缀,而未来,它可能是泉州旅游业发展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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