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人为蓄意破坏 交通安全设施很“受伤”
在城西路,一处商家门前的护栏被拆,行人随意穿行缺口,存在危险。
调查
人为是主因 难寻责任人
“这些破坏行为多是商家或者车主为了一己私利而为,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市民李先生表示。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交通设施损坏的因素一般有事故、自然原因、人为等。
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人为拆移损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占了多数,且多数找不到责任人。比如,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上,如通港街的一些隔离护栏、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较容易遭到破坏。沿海大通道(虫+寻)蜅段沿路护栏,也常因为渔民搬运海产品图方便,被随意拆除。丰泽街与温陵路设置塑料隔离杆防止车辆加塞,高峰期车辆一多,一些车主贪图方便,认为塑料隔离杆不会刮伤车身,强行碾压驶入加塞,导致这些塑料隔离杆十几天就要更换一批。
应对
设置兼顾出行安全 严处蓄意破坏行为
针对这些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能对周边店家及附近居民进行宣传讲解,并协调解决方案。像沿海大通道((虫+寻)蜅)路段护栏,在充分考虑出行的情况下,他们将此处护栏换成间隔式的单杆护栏,一旦有渔船到时,村委会会安排人员将单杆护栏临时拆除,即兼顾安全又方便渔民出行;出于交通安全考虑,民警将丰泽街与温陵路交通路口的隔离杆设置成铁制U型护栏,使车辆无法强行驶入。此外,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还成立护栏维护组,24小时待命,一旦有事故车辆撞坏护栏,指挥中心将第一时间通知维护组前往修复。
该负责人表示,如有发现交通安全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情况,将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取证。按照相关规定,故意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市民驾车无意间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的,也应及时报警并赔偿相应损失,否则或将被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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