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江湖郎中租房开诊所 非法行医一审获刑半年

qz.fjsen.com 2013-07-30 16:49  胡志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3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胡志法)一间出租房,摆上简单药品……这家黑诊所,不仅医生无证,连基本的医疗用品都不齐备。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江西男子李某犯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某经营的黑诊所位于陈埭霞村。今年1月23日,李某在黑诊所里坐诊时被当场查获。此前,他已两次被晋江市卫生局查处。可他屡罚不改,执法人员检查一过,他照样开张。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且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再次无证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据了解,按照《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款;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