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泉州实施疾病应急救助 避免“等钱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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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泉州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今后在泉州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将告别“等钱救命”的时代——现在可由各级医疗机构先行救治,之后再申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卫生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已下发《关于泉州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要求,泉州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管理机构,规范筹资机制和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
9月1日开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泉州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
□早报记者 赵鹏云
■筹资渠道:纳入财政预算 鼓励各界捐助
根据《意见》,泉州市级、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市级财政及各地要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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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8-13泉州下月起启动疾病应急救助 避免“等钱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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