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付费”近半年 5808人次无一例逃费
泉港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近半年 5808人次受益无一例逃费
东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肖咸强 庄子瑜)12日,在泉州泉港区医院门诊大厅,患有慢性肺病的郑先生正在办理出院手续。郑先生此次住院一共花了5797元,扣除新农合报销的4004元之后,他只要自付1793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住院,郑先生不用先交押金,而是“先看病后付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数据,泉港区试行“先看病后付费”近半年来,全区11家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患者5808人次,无一例逃费情况出现。
根据《泉港区“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3月6日,泉港区11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始试行“先看病后付费”新型诊疗服务模式。
《方案》规定,除了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等病例以外,凡参加泉港区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当地群众,在住院办理手续时,无需事先缴纳押金,只要出院时一次性结算医疗费用即可。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经当地民政、卫生等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延期或分期偿还医疗费用,时限为1年。无姓名、无住址或无陪护人员的病人,以及需要急救的病患,一律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
“当初,区政府提出试行此项医疗服务政策的时候,各个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都存有疑虑,就怕出现逃费现象,到时候催债、追债都要医院来处理,弄不好还会激化医患矛盾。”参与制定这一实施方案的泉港区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吴志钦说,“后来,区政府承诺,一旦出现逃费情况,欠费部分一律由政府兜底。有了区政府的承诺和患者责任协议书的约定,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都吃下了‘定心丸’。”
“跟大城市的医院相比,区医院的治疗费用不是很高,剔除医保报销的额度,自付的部分就几千元而已,没必要为了这点钱去逃费。”郑先生说,“而且,患者责任协议书里说得很清楚,如果逃费,下次就无法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更何况还要负法律责任。”
据悉,目前泉港区正在筹划设立“先看病后付费”保障基金,用以填补今后可能出现的因逃费导致的资金漏洞;同时,对11家医疗机构的病患信息进行联网,严防重复逃费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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