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边5万存款却被取走了 银行该不该担责?
银行卡在身边 5万存款却被取走了
龙湖洪女士:银行该不该为此担责?
东南网8月26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王诗伟)“银行卡一直放在身边,卡里的存款却不见了。”23日上午,晋江龙湖洪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2003110反映此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洪女士说,这张银行卡是丈夫洪先生2009年在龙湖镇区一家农业银行开通的,平时他们家一些生意业务往来也都用到这张卡。去年6月,丈夫因为身体不适,需往返于上海接受治疗。自那时起,为确保家里生意业务往来能正常开展,洪女士将与那张银行卡绑定的手机放在亲戚那里,但银行卡一直都放在丈夫身边。因为手机平时没带在身上,看不到银行账户账款进出信息,洪女士和丈夫洪先生平时也没太在意银行卡的动态。
直到去年12月初,洪先生偶然一次到银行查询账单时,发现银行卡少了49700元,加上被扣的手续费,卡上一共消失了49965元。银行出示的账单显示,这笔约5万元的存款在去年8月13日晚,分别两次在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台农行ATM机和一台建行ATM机被他人盗取。
发现此事后,洪女士向龙湖派出所报了警,但距存款被盗取的时间已过去近4个月,案子没破,钱也没找回。今年4月份,洪女士向法院起诉,希望银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银行卡开户行的一位负责人认为,洪女士无法证明当时这笔钱是被他人盗取,且这笔钱是在去年8月消失的,但是洪女士报警的时间是去年12月,可能存在不确定的因素。
目前,洪女士还在奔波搜集证据,该案件也还在侦查审理当中。
律师观点
关于上述案件,福建中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培军认为,银行客户开通银行卡片,将钱存入银行后,双方就默认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就应尽到保障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如果洪女士所反映的属实,那她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时他们并不在事发现场,而这个证据银行方面也应该有举证责任。”王培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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