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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指挥停车起贼心偷走10万现金 一审获刑4年

qz.fjsen.com 2013-09-03 09:56  尤燕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保安偷车主10万现金 一审获刑4年

东南网9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程轶寒)保安指挥女车主停车时,发现女车主手提银行袋子,顿起贼心。等女车主离开时,盗走车内近10万元。昨日,50岁的晋江人林某权因涉嫌盗窃罪一审被丰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月7日凌晨3时许,丰泽区太平洋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女业主吴女士开豪车回家,当时林某权看到吴女士车没停好,怕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就上前叫她把车靠内一点。这时林某权看到吴女士手上提着一个灰色的银行塑料袋,知道里面有钱。

吴女士担心袋子里的钱多,被抢劫,于是坐回车内,把钱藏在工具箱里,林某权也转身上楼去打卡了。过了两分钟,吴女士离开,林某权又到停车场内巡逻,随手拉了一下吴女士副驾驶室的车门,没想到竟然没锁。并在副驾驶座的工具箱内,看到吴女士当时提的银行塑料袋。发现里面有5捆人民币,还有一些港币,于是把钱藏在上衣胸口,带回晋江池店赤塘村家中。

回到家清点才发现,共有5万人民币和56000港币。林某权拿了4000元出来花,把剩下的钱藏在一楼洗手间的马桶后面。案发当日,吴女士发现自己存放在车内的现金被盗后,就报了警。警方于次日零时,在小区保安室将林某权抓获。

法院认为,林某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林某权2003年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8年刑满释放,法院认为,林某权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是累犯,所以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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