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结束 15家有问题
《旅游法》10月实施—— “零负团费”违法旅行社或被吊销证照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旅行社行业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去年全市旅行社营业收入10.35亿元。10月1日《旅游法》将实施,届时旅行社如果存在“零负团费”将是违法行为,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而在这之前,旅行社存在“零负团费”,只是违规行为。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平稳、快速发展,旅行社行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去年全市旅行社营业收入破10亿元,但相对于旅游业较发达的城市来说,我市的旅行社还存在规模普遍偏小,安全风险管控意识淡薄,经营管理不规范,产品创新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今年10月1日《旅游法》将实施,我市将全面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确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旅游局局长张锡坤介绍,《旅游法》是我国首部旅游法律,该法实施后最大程度限制了购物环节,对于操作“零负团费”为主的旅行社来说,无疑是个致命的打击,相关旅行社要加快转型升级适应新形势。《旅游法》作为法律,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
接下来,市旅游局将集中力量,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将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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