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车祸致残妻要“性福”提离婚 扶养是义务判不离
夫车祸致残疾妻要“性福”提离婚
法院:夫妻间有扶养义务,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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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黄墩良
这是一个让人很纠结的案件,判决离婚还是不判,结果都很难满意。近日,在法院终审下,阿颖(化名)的离婚请求还是以失败告终。
夫成残疾人 妻索“性福”提离婚
阿颖和丈夫阿盛(化名)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然而,一场车祸让幸福瞬间化为乌有。
2004年8月底,阿盛在外出做生意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虽然经抢救,命保住了,但成了一名三级伤残的人。据悉,车祸造成他特重颅脑损伤,系重度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受害的不仅是阿盛,还有他的妻子和其他家人。
夫妻矛盾渐生。因为丈夫车祸导致无法正常过性生活,这也加剧了夫妻感情的恶化。
2008年8月间,阿颖带着女儿回娘家打工。2011年3,她第一次到德化县法院提起离婚,被判决不准离。
一年后,去年8月份,阿颖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她要求女儿小涵(化名)由她独自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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