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反抗刺伤民警 两“90后”妨害公务被判刑
犯妨害公务罪 两“90后”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吴佳霖 高清良)在四川、福建等地作案多起,涉案金额390055元,被抓捕时又负隅顽抗,咬伤刺伤3名民警。昨日,因犯盗窃罪、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杨某、舒某分别被安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九年二个月。
去年12月30日凌晨3时许,惠安城区繁华街道一手机店发生一起盗窃案,放置在保险柜内的27部手机及1台笔记本电脑被盗,总价值达67510元。
警方调查发现,两名嫌疑人作案手法娴熟,为了不被发现,他们剪断店外的报警器,并从百米外的地方搬来停车牌做遮挡,防止他人发现被撬坏的卷帘门。
正当警方全力侦查时,3天后的2013年1月2日凌晨,安溪凤城一手机店同样遭入室盗窃,失窃的手机、电脑及物品总价值143710元。经过串并案,泉州警方初步判断,两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并确定暂住在福州的舒某、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8日,安溪警方在对两人实施抓捕时,遭遇嫌疑人持刀极力反抗,导致两名民警被刺伤、一名民警被咬伤(详见本报今年1月30日第六版)。
据悉,21岁的杨某是湖北人,19岁的舒某是四川人。两人早年均跟随外出务工的父母到福州,并在福州闽侯一私立中学就读,系初中同学。
警方介绍,两名嫌疑人作案手段娴熟,手套、面罩、对讲机、解码器、警用催泪喷射器、老虎钳、折叠匕首等工具一应俱全。不仅如此,他们还购买信号干扰器,迷惑警方。此外,他们每到一处地方,都会盗窃当地的车牌作掩护,躲避警方追查。落网后,民警在他们的车辆上找到四川、重庆、泉州等地的车牌。
安溪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舒某,自2012年2月份至2013年1月份,伙同封某奇、冯某辉(均已判刑)等人采用撬门、撬锁等手段,分分合合在四川省万源市、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南平市等地盗窃他人汽车、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其中,被告人杨某共参与作案14起,涉案金额390055元;被告人舒某参与作案3起,涉案金额253070元。
昨日,安溪县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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