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科技领军人才将奖励10万元 每年评选20名
科技领军人才将奖励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郑意凡)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出台《泉州市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遴选暂行规定》,今后每年将选拔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各10名,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拨出200万元,给予每个入选者10万元科技补助。
此外,还将支持入选者优先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择优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及人才计划。其中,成功申报市重大科技项目者,奖励30-50万元;成功申报市重点科技项目者,奖励10-20万元。
创业人才
所创企业创办不超过8年
根据《规定》,入选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创办企业在泉注册,且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方向,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近5年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省级以上新产品;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创新人才
45岁以下优先推荐
入选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必须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同等条件下,45岁以下人才优先推荐;近5年主持过国家、省级科技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项目,或是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主要负责人;近5年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植物新品种、省级以上新产品,或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若为海外引进人才,须已回国工作一年以上,并保证今后3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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