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遴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 入选者可获3万元补助
本报讯 (记者 谢曦)今年起,泉州市将每年开展一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活动。入选者每人获得泉州市人才专项补助资金3万元,并可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据悉,遴选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泉州市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研究工作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凡已获得省级、市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称号的,3年之内不再重复参评。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近五年曾在CSSCI社科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在社科权威学术期刊发表;②近五年曾主持并顺利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并顺利完成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或一般项目2项及以上);或主持并顺利完成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或市厅级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2项及以上;③近五年曾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三等奖及以上或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等奖。
各县(市、区)(包括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申报;泉州市直单位的申报对象,直接向市评审办申报。有意者届时可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或“泉州社会科学网”下载申报表格,并按规定备好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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