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心关爱一线专业技术人才 实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重大疾病险;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已评(考)未聘或已满足晋级条件的,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给予聘任相应等级岗位。对有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为区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对表现突出的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奖金。 七、加大人才自主评价倾斜力度 对在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及防疫医疗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优先推荐为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单位并增加自主认定人才名额。 八、全面落实一线待遇保障 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所需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班的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增加伙食补助,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对选派驻村(社区)的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九、统筹用好各级专项党费 下拨专项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补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十、切实关心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调休、轮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得到必要休整。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根据管理权限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健康体检。对因参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未休假人员,及时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计入年假天数。关心关注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注重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心理疏导,开通心理咨询热线,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十一、持续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防控精力 帮助解决一线“双职工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对夫妻一方处在一线难以兼顾家庭的,协调另一方的工作单位,允许其视情况灵活居家办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工作统筹,最大限度整合、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切实为基层减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激励党员干部放心大胆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和复工复产中。 十二、大力选树宣传疫情防控先进典型 注重发现、大力宣传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各级各类通报表扬、评先评优,优先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