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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层停车场到底归谁? 业主和开发商各执一词
qz.fjsen.com 2011-08-16 08:32  韩影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业主说,原规划设计图,架空层是2.1米

业主说,原规划设计图,架空层是2.1米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韩影 谢明飞 文/图)泉州市区泉秀街时代华庭小区,面积为约1000平方米的架空层,2009年由开发商取得产权,并出售出租车位,引发部分业主反对。昨日是开发商在此“收费停车”的最后期限,双方再次争执,并引发冲突。

架空层之争,要从规划说起。

业委会指称,他们拿到的小区规划表明架空层只高2.1米,这意味着其不计入建筑面积,归业主所有。

对此,相关规划部门否认。据了解,2004年,开发商福建五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洲集团”)违背规划,私自增修架空层;随后这一违规建筑,被规划局审批;2008年,开发商第三次提出审批,要将架空层改成停车场,也获得审批。

事件:架空层之争 昨日引发冲突

据了解,时代华庭项目于2002年启动,2004年开始陆续交房,目前,小区有230多户业主。除地下停车库外,开发商还将998.93平方米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场,设有38个小车车位。

近几年,由于地下停车库车位有限,不少业主也自发将车停在架空层,由物业进行统一管理;且已有10多户租下车位。但业主认为,开发商将这块地方作为停车场,侵犯了业主权利。

业主反映,虽然开发商早在交房前就推销这一方案,但架空层作为停车场的用途,一直到2008年后才被规划局审批。而2009年开发商取得架空层的产权后,开发商和业主的争端白热化。

今年8月10日,五洲集团给小区200多户业主发了“最后通牒”,称“鉴于小区架空层停车位与地下停车位,业主已无偿使用多年,五洲集团将于近期收回停车位对外出租”,并称“15日起,业主不得随意占用车位”。

昨日上午,就是最后期限。当五洲集团20多名安保人员欲进入时代华庭“清场”时,被业主堵在小区门外,随后双方相互推搡。泉秀街道办事处、泉秀派出所等介入。

昨日下午,由街道牵头,双方就架空层的权属问题座谈,但无法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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