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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层停车场到底归谁? 业主和开发商各执一词
qz.fjsen.com 2011-08-16 08:32  韩影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规划局:曾三次审批 架空层本违规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丰泽分局一负责人说,该小区目前在规划局有两份图纸留底。

他否认审批过该小区高2.1米的架空层,其所审批的层高为3.1米。不过,他说,该小区曾违规修建了架空层,且3次提出审批。

他说,2002年时代华庭项目启动时,开发商移交过来的规划图,并没有显示架空层这一项目。之后为何加盖了这层架空层?

这一负责人解释,是第一次审批后开发商再次请求审批,据说其在消防验收环节遇阻,“为消防安全起见,应在小区设立架空层”。

据称,2004年小区交房时,开发商送来第二份规划图纸,上面首次出现架空层,设计层高3.1米。这一负责人肯定地说,“这是开发商未经审批就私自建起来的,明显属于违规建筑”。

为何违规建筑又获审批?这一负责人说,这是鉴于这层房子已建成,不少业主已经陆续入住,出于人性化考虑而审批的。

2008年前后,开发商再次提出审批,要将此处用作停车位,且在图纸上标注了“停车场”三个字。随后,这份规划再次被批准。对此,他解释说,部分原因在于“不少业主到规划局反映小区车位不够,要求将架空层改为车位”。

律师:不计入建面的架空层 应为业主共有

“所谓架空层,就是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福建商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解释。

吴律师说,架空层主要是为增加楼盘的活动空间,特别是房屋密集、容积率高的小区,为增加绿化面积和公共面积而作出的,其实是一种获取变相指标平衡的方式。他说,架空层从其建筑技术规范标准来看,一般可分为层高2.2米以上和层高2.2米以下两种;层高2.2米以上的,要计算建筑面积,归开发商所有;2.2米以下的,则一般不计算建筑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架空层,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也未能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所以应当认定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属于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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