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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部分问题窨井都将修复 今后会重罚责任单位
qz.fjsen.com 2011-10-19 08:1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表示,接下去他们将加大对未及时补缺或者修复井盖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后凡发现一处井盖缺损,均会立案查处,对业主处1000元罚款,因井盖破损、丢失导致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下阶段市行政执法局还将在中心市区范围内针对未及时维护各种道路附属设施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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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规定,处罚标准如下:1.未及时补缺或修复3处以下的,处1000元罚款;2.未及时补缺或修复3处以上5处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未及时补缺或修复5处以上10处以下的,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4.未及时补缺或修复10处以上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5.因未及时补缺或修复,致使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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