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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条晋江市残疾人可享受的部分优惠政策
qz.fjsen.com 2011-10-31 17:0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0月31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对晋江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有如下优惠政策:

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

二、对低保、五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在原有低保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加发保障金;对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至130%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金。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

三、对参加新农保的残疾人按重度每人每年200元、轻度每人每年100元给予补助。

四、2012年起,参加新农合的残疾人免收个人应缴参合费用每人每年50元,同时提高补偿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实施补偿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0%的补偿比例。

五、患大病的城乡困难残疾人可申请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困难残疾人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六、免费为残疾人办理每人每年参保费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可免费申请辅助器具。

八、低保或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居家托养补助金。

九、对义务教育阶段和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行免费教育。对就读于高中(包括中专、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教育、非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补助。

十、对有技能培训和就业需求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优先推荐就业。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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