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过去一年,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得了一系列殊荣,受到全省乃至全国的瞩目。
2010年12月28日,泉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第一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随即又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重点转向各县(市、区),至去年上半年,全市12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相继挂牌成立,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市场监管能力
“经济发展,文化先行。”市文广新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舒琳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为了进一步适应泉州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也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迫切需要。今年年初,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已完成统一着装,全面提升了市场监管能力和整体形象。
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前,泉州市文化稽查队、广电稽查队和“扫黄打非”稽查队各有侧重地承担不同文化领域的市场管理、执法监察职能,但各领域的市场管理交叉现象频频出现,造成职能不清或人力资源浪费。改革后,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标准等举措,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改革,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6名增加至100名,安溪县和永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跃升。舒琳说,在过去一年多,泉州市还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推行政务公开和举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等举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今后,还将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拓展执法领域,把握执法重点,改善执法装备,力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向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迈进。
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成效显著
“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无缝隙监管文化市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曾朝晖是原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他对改革前后整体面貌的变化深有感触。他说,2011年来,执法支队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梳理文化市场行政权力。按照职权分解,梳理出316项行政处罚职权,16项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同时,编制和修订内容翔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严格按照制度体系来执行,保障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以此来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泉州市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拓展新的执法领域。在去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查处网络侵权案件13起,这是以前从未涉及的执法领域。过去一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共检查各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场所10341家次,责令整改951家次,立案调查86件,停业整顿36家,查处无证演出28起,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5起,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关闭各类非法无证店档摊点118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5019件,查办“扫黄打非”重大案件7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陈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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