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晋江7旬老汉第8次诈骗被抓 47年7次入狱1次越狱

qz.fjsen.com 2012-07-03 08:27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自称国企采购主管 70岁保安空手套白狼

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派出所介入调查后,于前日中午将“生意人”抓获。

“生意人”就是晋江金井男子洪某,今年70岁,在深沪一货柜厂当保安,案发前后请假在外。

洪某交代,他自称是月耗钢材2000吨的某国有建筑公司采购主管,以每吨10元的回扣帮某贸易公司销售钢材。他双管齐下,以低价诱惑李先生,同时以买钢材为名从贸易公司拉钢材,让李先生看货。李骗到了预付款,随即逃之夭夭。

“每月1900元不够花啊。”洪某称。

47年间翻新手法诈骗 7次入狱1次越狱

在47年间,洪某曾7次入狱,还越过狱。

1965年,23岁的洪某在漳州诈骗被判刑7年。刑满后不到一年,又因诈骗再次获刑5年。

出狱后,洪某转战福州,因诈骗等数罪并罚获刑18年。服刑近3年,他被转往外地继续服刑,后越狱。

越狱后,洪某来到浙江,在义乌犯案被判无期徒刑,其间6次减刑,在监狱呆了12年。2000年以后,他在漳浦、南安和厦门三地,因诈骗先后被判处2年到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6月出狱后,洪某到工厂当保安,没想到他又干起了老本行。昨日,洪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拘。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