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消防窗口“四项举措”树立消防执法新形象
为进一步筑牢消防窗口人员的法治观念,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消防执法新形象,消防窗口从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模式、执法手段上入手,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公开、文明、高效、便捷的消防服务体系。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通过开展宣传咨询点、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听民意、察民情、问民需、解民忧,广开言路,认真查找在工作中的不足,摒弃“生、冷、硬、粗”的执法服务态度,真正明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在执法中凸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执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热情的服务。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针对在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与差距,深挖深层原因,落实整改举措,在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的同时,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执法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执法廉政平台,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改进服务态度。窗口人员增强履职意识和风险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从点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使用文明用语,举止文明大方,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微笑式服务”,坚决杜绝“生、冷、硬、粗”的服务态度等现象。
四是增强服务效能。大力实施警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促进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主动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帮助企业和广大业主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竭尽所能地为驻地人民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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