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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晋江遭侧翻货车砸死 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qz.fjsen.com 2012-07-17 09:53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炎平/漫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17日讯(记者 韩影)受雇运布时,司机老李将车停在布店门口。未料未,货车装满货物时,压塌车下方的化粪池侧翻,司机老李被挤压后身亡。

事后,老李家人将雇主、布店店主、房主、当地村委会、运输公司及保险公司6方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

近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该案由雇主和保险公司共同担责;而且,此车祸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需赔偿交强险保金,应按“第三者责任险”标准赔偿。

司机遭侧翻货车砸死

江西人老李,是名司机,其名下车辆曾挂靠在南靖县福海运输有限公司。

去年10月18日中午,老李受雇于做布料生意的程某,到晋江市安海镇坝头村的一布店拉货。当时,他将小货车停在门口,待布料快要装完时,老李打算绕个弯,从车厢尾部与布店墙壁间的空隙,穿行到另一侧。不料,满载的货车,右后轮突然压塌下方化粪池,侧翻后将老李挤压在车体与墙壁之间,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布店店主为许某,系其向村民王某承租。

事发后,老李的妻儿将雇主程某、布店店主许某及房主王某、晋江市安海镇坝头村委员会、南靖县福海运输有限公司及天安保险公司6方,一并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他们起诉认为,程某作为雇主,理应对老李的事故担责;该布料店门口设有化粪池,但店主许某及房主王某均未告知老李,导致事故发生;另外,化粪池设置在道路下方,影响交通,是坝头村村委会管理不善;而保险公司,则应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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