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将带来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全面减负
“营改增”将利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图为一创意企业设计的特色产品。(陈文武 摄)
本报讯 (记者 张珺)作为全国第四批试点省份,福建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内的行业都会涉及其中。省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全省各地征管系统都已经准备就绪,“营改增”之后小额纳税人税负将降低,个体户则继续按照地税核定的标准征税。
涉及全省23363户纳税人
据省国税局介绍,实施营改增之后,涉及全省23363户纳税人(不含厦门市),其中交通运输业5661户,现代服务业17702户;应认定一般纳税人2658户,小规模纳税人20705户。我省也是全国第四批试点省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所有试点政策模式不动,即试点行业范围、试点方案及政策安排与上海一致。
“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适用税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l7%标准税率和l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l7%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ll%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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