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将带来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全面减负
“营改增”将带来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全面减负
“营改增”试点将给我省相关行业纳税人带来什么?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和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营改增首先是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纳税人在计算税额时可以抵扣购买设备、原料等已经缴纳的进项税款。如交通运输企业购买车辆,在付款时其中就含有一部分增值税,这部分税款在征收营业税时不能抵扣,改征增值税后则可以抵扣。
其次是降低整体税负。试点政策在17%的基本税率之外,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利于降低整体税收负担。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3%的征收率,比营业税5%的税率下降了40%。从上海试点的情况看,约90%的试点企业税负下降,小型微利企业全面减负。
□本报记者 张珺
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受益最大
“营改增”之后,哪些企业受益最大?省财政厅副厅长、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永礼介绍说,受益最大的首先是工业企业,原来运输发票只能抵扣7个点,一万的发票只能抵扣700元,现在改增值税后,可以抵扣11个点,工业企业就可以少缴增值税。另外一个受益较大的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实施定额增收,按3%的增收率,原来是销售收入全额含税的3%、5%的税率,现在全部按销售收入全额不含税的3%。所以对于小规模企业,总体上税费可以降低40%左右。此外,据估算,我省现代服务业税负将下降12.4%。
同时,我省也明确了试点过渡政策,原来使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继续延续。在优惠政策转换上,试点地区纳税人原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的,改为免征增值税或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部分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
根据此前在上海的试点情况和对我省4100家重点“营改增”企业开展的调查,王永礼坦言,交通运输业,包含部分的物流辅助业,按原有营业税和现在的增值税税制设计,“营改增”后会出现少部分企业的税务增加。
“在摸底调查中,4100家有效样本调查中,交通运输业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概率有10.5%。”王永礼说,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业企业成本构成主要包括燃油费、路桥费、人力成本、折旧费、修理费等费用,这两个行业若在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完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总体税负不会增加;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时期不同或异地加油难取得抵扣凭证、部分企业未积极主动索取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等原因,导致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为此我省出台政策,对除厦门外的全省市县(区)内因“营改增”税制转换而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统一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除了核定征收之外的“营改增”纳税人确实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而增加税收负担的企业,税负增加累计超过3万元的,可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将核查后进行拨付,等过渡期结束后实际税负多少再进行结算,差额多退少补。而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税负升高的不予以拨付。
那么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将持续多久?王永礼介绍说,由于目前“营改增”尚未在全国推开,比如运输企业在一些非试点城市就开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政策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则上执行到此次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在全国全面推行为止。
此外,在过渡政策上,试点地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非试点地区企业的抵扣凭证,但非试点城市开具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试点地区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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