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解约要赔3年租金? 律师:违约金明显偏高
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一看合同,周女士顿时蔫了:合同约定,若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是三年的租金。
去年下半年,周女士在晋江,向房东租了个店面经营日常生活用品销售。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每月租金3000元。若有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得支付对方违约金,即三年的租金。
签订合同后,周女士开始经营店面。然而,店里的生意很是惨淡,经营一年多甚至倒贴了几万元。于是,她想关门大吉,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但得付三年租金的违约金。”房东拿出合同指着条款说。
“我实在是经营不下去了,违约金能不能少点?”周女士恳求房东能为她着想,少要点违约金。但房东丝毫不让步。
周女士无奈,只得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自己是否真得支付这么多的违约金呢?
■律师解答
林清毅: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根据你所述违约金是三年租金,多达108000元,相对一个月3000元的租金是高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争取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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