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有两个保质期 开封后保质期成“盲点”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25日讯(记者 骆佳佳)保质期范围内的护肤品变质,当属质量问题。然而,护肤品或化妆品的保质期有2个,一个是开封前,一个是开封后,多数消费者却不知晓,并因此成为消费“盲点”。
混淆护肤品开封前后保质期引纠纷
日前,市民黄女士反映,其在2010年11月购买的佰草集晚霜,保质期内竟然已经变质。据介绍,该晚霜价值380元,保质期到2013年。购买后,黄女士并没有立即使用,而是在2011年11月才开封,使用至今。可是前些天,黄女士发现该晚霜已经变质。
黄女士不解,向商家反映,商家不予处理,于是黄女士才向消费者投诉台请求调解。经了解,原来黄女士并不知晓化妆品有2个保质期,误读了“3年保质期”的范围,以为开封后也能保质到2013年,不知道这已经超过开封后的保质期。
调查:开封后保质期多数未标明
记者查看市场上的护肤品和化妆品,普遍仅有一个保质期,即开封前的保质期,普遍为3年或5年限。
德辉广场一化妆品专柜销售人员介绍,化妆品、护肤品其实有两个保质期,一是开封前的保质期,一般情况下,护肤品保质期为3年,化妆品为5年;二是开封后的保质期,该保质期在一般情况下是半年到一年之间。走访中记者发现,只有少部分化妆品、护肤品产品上有一个像开了封的小罐头图标,图标里标示着“6M”、“12M”等字样,业内人士介绍,其意思就是开封后的6个月或12个月为最佳使用期。
部门:未规范开封后保质期,商家需明示消费“盲点”
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的化妆品行业还没有对“开封后保质期”进行严格规定,不同产品的最佳期限并不相同。但是,交易中,商家应明示消费“盲点”,事先告知消费者在何期限内使用完。
“一般情况下,国内产品较少标明开封后的保质期,主要靠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口头提醒顾客。”业内人士陈小姐建议,护肤品开封后容易氧化,若储存方式不正确,也会造成变质,一般建议消费者,应避免化妆品被阳光直射,在一年内使用完。
“所以,化妆品、护肤品一旦开封,就要尽快使用。如果一个护肤品用了一两年还没用完,认为产品没效果,就有点冤枉它了。其实它已经过了最佳使用期限,有效成分可能已经被氧化或者变质了。”陈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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