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 消费者将有个人“药历”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24小时营业,设立咨询和投诉电话,提供售后药品使用跟踪服务……今后,这样“高级别”的药店有望在泉州出现。近日,商务部发布消息,我国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于本月起实施。
这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首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
药店被分为三大级别
记者了解到,在五项标准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在于“连锁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制度”。“据统计,我市现有1900多家零售药店,基本情况为较散较小。”据一业内人士透露,为了改变行业现状,此次颁布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首次规范了连锁零售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标准,国内所有连锁药店由低到高将被分为A、AA、AAA三个级别。
其中,AAA级最高,A级最低。不同等级药店的区别主要在于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核心指标。如AAA级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经营药品品规数量不少于3000个、药品品种覆盖至少80种常见病、质量负责人为执业药师且应具有5年以上的药品经营工作经历、保证24小时的药品供应等。对于AA级和A级药店,要求依次降低。
据悉,开办一年以上的药店才有资格评级。分级评定结果将作为行业准入和退出、药品招标配送、定点医保药店选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须建立消费者“药历”
此外,规范还对零售药店的售后服务做出了相关规定。如零售药店应设有和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或问题,并做好记录;进销存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出售需安装、调试的医疗器械商品时,应有满足顾客需求的服务措施,并定期收集消费者对商品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设置专职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接待受理消费者投诉等。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级别的药店都必须建立消费者“药历”。“药历”即职业药师记载的消费者用药状况档案,为国际连锁药店通用规范之一。
符合AAA级条件的药店不多
“药店分级有利于淘汰一些不规范的药店,促成规模化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导地位的形成。”市区泉秀街一连锁药店负责人林先生表示,分级制度对消费者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评级完成后,消费者会向等级较高的药店倾斜,在此前提下,小型药店担心流失客户,必然会完善药店的软硬件措施,向着高级别扩张,而大型药店将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保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当前,我市绝大多数药店营业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下,除了市区部分医院门口有几家大型药店外,全市符合AAA级条件的药店并不多。”市区东街一家药店的陈老板也对部分内容的可操作性表示了担忧,“开设‘24小时窗口’必然会增加成本,而且就市民的生活习惯来说,可能用处也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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