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亿元公维金15年来未动 市长要求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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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 林福龙 蔡紫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后,公维金需划转至业主大会账户,并将账目移交业委会。对此,黄少萍表示,福建省有相关规定,泉州肯定会按照省里的要求落实;而泉州相关主管部门应抓紧研究出一个具体、可操作的办法,让公维金真正用到住户身上。
对于今年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关注的市区公维金15年来未动过一事,黄少萍称,泉州在小区公维金方面虽有收取,但是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用起来也比较繁琐。从1998年开始,泉州归集公维金时,缴纳公维金的小区尚未遇到由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问题。15年过去了,当年缴纳公维金的很多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已有一定年限,遇到了比较突出的维修问题。
黄少萍说,公维金的使用程序应该进一步简化。公维金取之于业主,应该用之于业主,这也是他们自身应有的权益。“我们应该维护住户的权益,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实现。”黄少萍表示,将要求主管部门研究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把这些钱真正用到住户的身上去”。
■部门回应
公维金归属问题
将尽快拿出实施细则
□早报记者 林福龙 蔡紫旻
15年来,未动一分钱,其中有什么原因?逾3亿元的公维金现在如何打理?省里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公维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是否能实现?住宅小区有“大病”,申请这笔“救命钱”(以下简称“申维”)有何捷径?
“在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的这些有关公维金管理的建议,都很实在、很民生。欢迎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来‘申维’,住建部门将全力配合。”昨天下午,针对市民对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几个焦点问题,泉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早报记者的独家专访时,一一予以回应。
◆焦点一
“申维”难在哪里?
回复:小区内两个“2/3”通过最关键
根据相关规定,公维金申请最关键的节点在于,需要两个“2/3”:即提出使用建议后,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这两个‘2/3’,都必须满足,否则一切免谈。”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3业主同意是建设部公维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过程中不能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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