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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男子嫖娼遭遇“仙人跳” 10万元财物被盗

qz.fjsen.com 2013-01-16 10:1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洗“鸳鸯浴”

同伙偷盗嫖客财物

2007年11月29日1时许,终于有嫖客上钩了。当时小汪走到青阳街道一家酒店门口,晋江籍男子吴某开了辆车停在她面前,小汪就冲着他一直笑,两人很快就勾搭上了。吴某让她上了车,两人一起吃过夜宵后,就一起来到刘某和“胖子”事先租下的民房,小汪让吴某先去洗澡,吴某把衣服脱了放在桌子上,小汪也脱光衣服,两人到洗手间里洗鸳鸯浴。

在整个“色诱”过程中,小汪不断发信息向刘某等人通报情况。接到小汪发出的信息后,刘某、庹某和“胖子”三人直奔租房。当时小汪和吴某仍在洗鸳鸯浴,庹某和“胖子”在门口把风,刘某用钥匙打开房门,把吴某的黑色挎包里的8万元人民币、2万元港币及一条价值3500元的项链偷走。

到了租房楼下,三人就迫不及待地分赃。随后庹某躲在楼下等小汪,刘某和“胖子”则跑到附近等消息。

小汪和吴某洗了十多分钟的鸳鸯浴后,小汪的手机响了,这是刘某等人发出的撤离暗号。于是,小汪便对吴某谎称:“有朋友打电话让我过去一下,你在这边等会,我马上回来。”吴某也随即穿好衣服准备离开,这才发现10多万元财物被盗,当即报警,并拦住小汪不放。

小汪被赶来的民警抓获。2008年9月3日,庹某投案自首,刘某等人也先后落网。由于案发时庹某不满18周岁,且投案自首,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晋江法院决定予以减轻处罚。近日,庹某因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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