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太好房东涨租金 律师:合同变更须双方同意
饭店生意红红火火,阿金(化名)很开心,可房东却不高兴了,坚持要涨房租,一开口就涨好几万元。
前年,外地人阿金找本地房东阿海(化名)租下了3个店面开饭店,双方签了3年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每年租金3.8万元,每年的1月1日一次性付3.8万元房租。
开业第一年,阿金把饭店经营得有声有色,客流如织。第二年元旦,不等阿海上门收房租,阿金就主动备好钱,并且打电话让阿海过来取房租。可是,阿海却说有事来不了。
令阿金没想到的是,过了六七天,阿海来到店里,提出要涨房租。阿海说阿金没有按时交房租违约在先,要把房租提高到5万元。阿金拿出合同,拒绝了阿海的无理要求。阿海又说当时签合同时,他老婆没有签字,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阿海三番五次到店里吵闹,扬言若不给房租就把大门关上,让阿金没法开门做生意。讨价还价下,无奈阿金给了阿海4.8万元的租金。
事情还没结束,今年元旦,阿海又提出将房租涨到9万元。在当地人的帮忙调解下,阿海把租金“让”到7万元。阿金向早报法律热线咨询,租房合同需要房东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吗?阿海的涨租要求是否合法?
张传江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有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出租应取得另一方同意,否则一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则会被认定为无效。
就本案而言,虽然租赁合同上没有妻子的签名,但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因为该房屋出租的事实妻子应该是知情并同意的,否则不可能在一年的时间内均未提出异议。且一年后阿海的妻子也未对租房一事提出异议,只是阿海提出要涨房租,可见其真实目的是要涨房租,而不是不想出租房屋。
阿海要求涨房租不合法,当初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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